在互联网时代,由于信息传输越来越无法限制,因此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取、销售的现象越来越严重。网上非法销售公民电话号码的信息更被许多不法商家利用,成为牟利的工具,已经严重侵犯公民的隐私权,甚至成为威胁公民人身安全的一个隐患,因此,对非法获取、销售公民信息的行为应予以大力打击,而由于立法的滞后,有关部门即使发现非法获取、销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也“无法可依”,不能采取有效的法律手段予以制止。
12月14日,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主任会议同意将委托深圳律师协会调研起草《个人信息保护条例》,通过立法手段保护个人信息,其中对社会公众人物和儿童的信息保护还将有特别规定。这是该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委托专业团体开展立法调研并起草法规草案。
据悉,《个人信息保护条例》草案将明确个人信息的定义、个人信息权利的权能,明确个人信息收集和处理的原则和方式等。此外,草案拟对社会公众人物和儿童个人信息出台特别保护规定。目前,深圳律师协会已经成立了调研起草项目组,有6名资深深圳律师参加。项目组将向银行、电信、房地产、网络运营、征信、法院、工商等相关单位和专家征询政策建议,条例草案初稿将在明年3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