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我省各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11年4月29日市律协举行专门座谈,听取我市刑辩律师“意见”关于刑事审判部分规定的意见和建议。
与会律师学习了“意见”的相关内容并就律师对刑事审判公开的问题发表各自建议:
一、建议我省各级法院应将所有裁判文书在网上公开,使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关注案件的公众及时、准确了解法院的判决依据和理由,有利于法院接受社会监督,消除公众的疑虑;
二、在所有裁判文书中透彻地阐明采信或不采信的每份证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以增强裁判结果的公信力;
三、将律师约见法官的制度如条件、流程等具体化、细节化,不能空有抽象的提法而无具体明确的实施办法,使之具有可操作性。
四、进一步细化二审公开审理的规定,如二审公开审理的主体有哪些?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除在上诉状中提出外,律师是否可以提出二审公开审理的申请?等等。
五、公开开庭信息的途径应该多元化,而不仅仅把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信息公布在法院的宣传栏或电子屏幕上,真正做到审判公开;
六、健全、完善案件网上查询途径,建议全省各级法院自案件立案时起,就将案件的信息(含案号、案由、主审法官、审判长、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等等)公布于法院网站上,以便律师跟进案件,及时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当事人权益;
七、贯彻落实旁听庭审制度,建议法院在了解旁听人数情况下安排法庭,优先保障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旁听权;
八、允许复制、下载法院网站的资料,取消对大众使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限制,更好的体现司法公开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