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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律师所信用评价指导标准

日期:2011年08月07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对律师服务行业监管,近日,镇江市司法局全面启动律师事务所信用评价工作,制定出台《镇江市律师事务所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

该《标准》从律师事务所的基础条件、执业监管、发展能力、自律管理等四大方面设定了24个具体小项的评价指标以及考评办法,旨在提高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水平。接下来,该局将全面征求信用信息,进行社会评议,按照信用等级评分标准进行综合打分,授予律师事务所相应的信用等级,信用评价结果将在媒体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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