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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金融危机之下,律师如何保护客户财富?

日期:2015年08月27日 | 来源: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2015年8月25日,全球股市遭遇“黑色星期一”,遭受历史性重创,中国股市更加重挫8.49%,领跌全球股市,形成有史以来最大单日跌幅。中国股市之所以遭遇如此重大打击,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实体经济长期不振、产业结构调整不到位、无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所致。全球经济学家及社会各界几乎已经对全球进入新一轮金融危机形成定论。

痛定思痛!新一轮全球金融危机之下,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应该如何与企业共度难关,为企业减少损失?下面我们从律师的角度发表几点意见。

首先,当前恶劣的形势下,法律顾问要比以往更加提高责任心,防患未然。

在我国脆弱的经济环境及金融环境下,如果形成新一轮金融危机,必然会传到到实体经济,引起企业大规模的违约潮、倒闭潮,律师应该对此提高警惕,并且更加加强责任心,提醒企业正视现实,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合同范本,对可能发生的纠纷,及早做好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其次,奉劝企业“认清形势,当断即断”。

经济环境较好的时候,如果发生拖欠款项等事,“时间是最好的解药”,经过一定时间的拖延,欠款可能慢慢得到偿还。但是新一轮的金融危机,必然发生新一轮的优胜劣汰,必然有大批弱势企业破产,这种情势下拖延时间就等于慢性自杀。金融危机下,“现金为王”,发生欠款的,律师一定要奉劝企业早日通过各种方式快速追回欠款,即使本金打折也在所不惜,其他方式无法追回的情况下,早日提起诉讼,尽最大能力减少损失。

再次,配合优势企业,“逆势而动”。

每一轮危机,都是一次新的洗牌,总会产生新的庄家。在每一次危机中,健康的企业不但不会受损,反而因为竞争对手的破产,自己轻易获得更大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规模、降低成本,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如果律师有幸为这样的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尘埃落定之时,律师应该积极配合企业展开并购,以最低的成本让企业快速扩张。

最后,严守职业道德,站好最后一班岗。

“覆巢之下,岂有完卵”。如果律师所服务的企业未能独善其身,走向破产,律师应该恪尽职守,用尽一切办法,将企业的损失降到最低,保护客户利益。这种情况下,律师往往是最后一个离场的人,大多数时候客户可能连监督律师的能力都没有了,但即使是这样,律师也要严守职业道德,站好最后一班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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