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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自我修养

日期:2017年03月04日 | 来源:原创 |  作者:深圳律师 | 字体:

从拿到律师证的那一天到今日,回首一望,白马过隙,八年律师生涯就这么悄然溜走,感觉就像徐志摩所说的那样:不带走一丝云彩。

8=23。人生有几个八年?人生的“二”可以开几次方?站在这个当口,有必要简单回顾一下这个八年。懂得回望过去,才懂展望未来!

 

1、办案

作为一种社会分工,办案是律师存在的唯一理由,诉讼案,非诉讼案,一个一个的案件垒在办公桌上,便是你的成绩,便是你的过往。你的时间化成一张张A4纸,构成你的生命的年轮。当然,许多实现财务自由的律师可能并不是通过办案,而是通过律师周边业务实现,甚至是通过灰色交易实现的。但是,案件总是律师的命门。无论是哪位律师,如果长时间没有办理新的案件,他的内心总是慌张的,会问“我哪里做的不够好?”只有“手中有粮”时,才会“心里不慌。”

案件的积累,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每一个案卷,不是一张张单薄的A4纸,而是饱含着客户的期望,饱含着你的劳动,饱含着你的脑细胞,是你生命的一部分,律师必须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只要你认真对待它,它的主人(客户)必然会认真对待你,它的命运的主宰(法官)也不得不认真对待你,它的敌人(对方)也不得不认真对待你! 

这些我还做的不够好,我不能给自己借口,我必须保证以后会更加努力!

 

2、学习

如果你是三、四线城镇的律师,或许拿着司法考试那几本“终身教材”就可以混到退休。

但深圳是中国最重要的城市之一,全世界也没有几个像深圳这么有活力的城市吧?这里的企业家是浪尖上的弄潮儿,作为企业家的人生合伙人,律师必须跟的上这些企业家天马行空的创新思维,向企业家学习,向同行、向年轻人学习,跟上时代的节奏,这是深圳律师的必修课。

学习的方式根据个人的习惯而有所不同,有的人喜欢去听律师前辈的讲座,有的人喜欢独自看书,有的人喜欢参加专门的培训班,有的人喜欢函授进修,有的人喜欢看大部头的专业书籍,有的人喜欢根据案件的实际需要深入某一个细分领域。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习惯进行选择和调整,总之,你不能不选择其中的一种。记住:Keep moving!

 

3、读书

法律的世界太过于强调逻辑性,而乐趣总是来自这个世界上那些晃晃荡荡歪三倒四的东西。除了专业书籍,我建议律师每年至少看两三本历史、人文、社会、经济类书籍。不一定需要很深入的去研究,但这些与法律看似没有关系的书籍往往能够增加你的见识,增加你的知识面,扩宽你的思路,反过来会让你对法律体系有一个更深入的理解,甚至有时候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退一步讲,即使对工作没有任何好处,书中的世界,也可以让你的思维世界更加精彩一点,它能够唤醒你那些平时在睡懒觉的神经元,保持这些脑细胞的活跃度,让你的大脑没那么快老去。

读书,也是一种青春灵药。

顺便晒一下最近几年的书单:《乌合之众》《毛泽东选集》《邓小平理论》《万历十五年》《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国近代史》《定位》《重新定位》《影响力》《创业维艰》《毛泽东传》《蒋介石传》《邓小平传》……很老土,是吧?这些书会让你看到跟教科书说的不太一样的世界。

 

4、写作

“吃”的多了,自然想“吐”点东西出来,写作是学习与读书的自然延伸。除此之外,写作还能帮助整理你的思路,让你发现大脑中许多似是而非的谬误,让你发现学习与读书那些错误的理解,帮助你的学习与读书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

写作还有个很大的好处,当你给自己立下一个题目的时候,为了完成这个题目,你不得不去查找一些资料、法律规范,这又会进一步拓宽你的知识面,将平时一些不常触及的知识装入脑袋。

最后,将你的作品上传到你个人网站、微博,还能提升你在亲友和客户中的专业形象哦,或许,这才是最重要的!

 

5、生活

律师可能是文明社会最不幸福的人,比法官、警察更加不幸福。法庭简直就是这个社会的“医院”,专门医治各行各业自身无法自愈的“病痛”,还有各种各样的疑难杂症,律师、法官、警察经常要面对这个社会的阴暗面。但不同的是,法官、警察在承担医治伤病的同时,也拥有决定病人生死的权力,而律师只承担治病的责任,却无让病人起死回生的权力,在法官、警察面前,律师和当事人一样,是那么的无力。作为一名律师,你迟早会遭遇一个明显不公的判决,好好体会那种无力感吧!正是这种“有责无权”的分裂状态,让律师承受着更大的精神压力,导致律师严重缺乏安全感、幸福感!

律师应该清醒认识到这一点,让生活与工作保持适当的距离,否则,你的父母、爱人、孩子都会受到这种不良的影响,不要将工作带入生活——虽然,据说这并不可能!但我还是希望,我们能更好的享受生活,享受家庭给我们的带来的幸福!

 

6、使命

各种影视剧给老百姓的错觉是,律师似乎是一个很赚钱的行业,但我想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真正最富有的那群人肯定不会是律师。究其根本,中国还不是一个“法治”社会,而是一个“法制”社会,公民义务多于公民权力,公民权力无法得到法律保障,行政权力大于法律,“法律”这玩意儿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公民权力的代理人律师的“执业权力”更加无从谈起。但是同时我们应该看到,中国的法治建设已经进步很大,深圳的法治程度更是全国领先,我们不应如此悲观,我们应该记住自己的使命:律师是公民权力代理人!

“打好这份工!”你的每一步,都会让孩子们生活的社会更加美好!

 

办案、学习、读书、写作、生活、使命。

这就是律师人生道路上不可或缺的自我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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