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怎么签合同吗?
或许您会回答,那还不简单,签个字、盖个章不就完了!
那就错了。错在哪,为什么错,应该怎么签字、盖章,请听我们的法律顾问细细道来。
首先,合同具有相对性,即法律上说的“合同相对性原则”。 比如,甲和乙签订一个买卖合同,约定甲以 10 万元向乙购买一台机器。合同签订后甲即依照约定付款。乙拿到款项后,与丙签订合同,约定以 8 万元向丙购买上述型号机器一台,以履行其与甲约定的合同义务,并向并支付了全部款项。但最终丙并没有向乙交付及其。那么,本案中,甲能否要求丙直接向其交付机器呢。答案是不能,因为甲只是与乙直接签订合同,该合同对甲和乙有法律约束力,对其他人没有约束力。同样地,乙和丙签订的合同只对乙、丙有法律约束力。这就是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也就是说,一旦发生违约的情况,守约方仅仅能够要求与其签订合同的人承担法律责任,而不能追究第三人的责任。
其次,合同的主体具有独立性。 还是引用上述案例来阐述,补充如下:乙有儿子丁。那么甲能否要求丁承担违约责任呢?答案还是不能。因为虽然乙、丁有父子关系,但在法律上来说,二者具有独立的人格、独立的法律地位,仅仅就此债权债务关系来说,乙与丁的关系与乙与其他陌生人的关系是一样的。所以,乙也不能要求丁承担违约责任。
再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独立的财产关系。 还是引用上述案例来阐述,补充如下:乙有一有限责任公司 A 。那么甲能否要求 A 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呢?答案还是不能。因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在法律上来说,有限责任公司跟我们一个个活生生的人是一样的,具有独立的债权债务承受能力、有独立的意志、有独立的行为能力。更需要引起我们注意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独立于其股东,一旦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的债权人将可能得不到足够的清偿,且该债权不可以转移到股东身上,最终导致债权人的债权“人间蒸发”。比如, A 公司欠甲 100 万,后 A 公司被宣告破产,甲从破产财产中分得 10 万元,尚有 90 万元得不到清偿,那么这 90 万元就永远得不到清偿了。
最后,夫妻间具有夫妻共同财产关系,对双方的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置权力。 比如,甲和戊是夫妻关系,现甲打算用双方的共同财产即存款 50 万购买一套住房,但是戊一直不同意,双方还在售楼处为此事发生激烈的争吵,售楼处的售楼员张三、李四等还对此加以劝阻。后甲固执己见,私下在张三、李四等的协助下,与张三、李四等所在的发展商签订了购房合同。那么,对于此合同因为戊不同意,且发展商的工作人员对此知情,戊是可以主张撤销的。
综上所述,因为上述几个原因,在合同的签字盖章方面,就需要一定的技巧,以防范法律风险。以下举例说明。
甲开办了一个贸易公司 A ,因 A 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甲打算向乙借款 100 万,双方为此要签订一份合同。据了解,甲名下商品房 3 套,每套价值约 100 万; A 公司注册资金 300 万,甲占有 A 公司 70% 的股份,丙、丁分别占有 A 公司 15% 的股份,丙是甲的妻子,丁是甲的儿子, A 公司现正常运营,名下主要财产为计算机、办公桌椅、汽车等,价值难以核算, A 公司尚有已被宣布破产的 B 公司的 100 万货款未追回,尚欠外债 50 万元,无其他财产。
那么,从乙的利益出发,应要求甲如何与其签订借款合同呢?
根据上述情况可以得知,在所有的主体甲、丙、丁及 A 公司中,履行债务能力最强的是甲,履行债务能力最差的 A 公司。所以,虽然乙实际上是借钱给 A 公司,用于 A 公司资金周转,但是,为了债务保险起见,应要求甲以其个人名义与乙签订合同。而为了进一步的保障,应要求甲的妻子丙作为共同债务人在合同上签名,并要求 A 公司对此提供担保,即 A 公司作为担保人在合同上盖章。更进一步的,还可以要求丁也作为担保人签字。这样,这份合同就取得最大的保障了。
同时,为了方便处理日后可能发生的纠纷,应要求在合同签字的人、公司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证实身份的文件资料。
而相反的,如果从甲的利益出发 ,为了规避风险,应要求以 A 公司的名字在合同上盖章,然后甲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进行签字。而为了避免产生异议,应在合同的正文注明“‘ A 公司’为了资金周转”之类的字样,以确定该借款是 A 公司所借,而非甲个人所借。
编辑:深圳龙岗律师网法律顾问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