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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法律顾问实务(七)浅谈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

日期:2009年02月14日 | 来源:原创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21世纪最重要的是什么?是人才?

不一定。对企业来说,最重要的是商业秘密。

如某贸易公司掌握了某种商品的特殊进货渠道,可以使该公司该商品的成本价比市场平均价格低10%。该价格优势不但直接产生利润,而且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而且可以快速回款,加快了企业的资金流动速度,为企业的下一轮竞争准备了足够资源。所以可以说,企业的这一商业秘密比任何人才都更加重要。

又比如,某食品制造企业掌握了某种食品的特殊加工方法,使这种食品变得更加美味,这一加工方法可能是打败竞争者的最有利武器。所以也可以说,这一商业秘密也比任何人才更加重要。

因此深圳龙岗律师网认为,企业最重要的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对企业是如此重要,那么,该如何来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呢?

在此,请再看一个真实案例。

某企业在月度统计时,忽然发现企业业务量急剧下降,经调查发现,原来是企业一名已经离职的员工私下掌握了企业的客户名单,离职后该名员工私下接触客户,抢走了企业的许多订单。

从以上案例我们可以发现,企业的商业秘密大多是被企业的内部人员“偷”走的。触类旁通,我们还可以发现,企业商业秘密被盗,不外乎内鬼作祟,或者外鬼盗窃,或者内鬼外鬼联手作案。针对这些原因,深圳龙岗律师网提出以下对策:

第一、制定保护商业秘密的劳动合同。即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不得侵害企业的商业秘密,一旦侵害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在企业中,人的因素是最活跃的,但是“人”在给企业创造最大利润的同时,也同样可以带来最大的风险。而完善的劳动合同制度,就可以从源头上保证企业商业秘密的安全。

第二、制定保护商业秘密的规章制度。制定保护商业秘密的劳动合同,只是静态的保护商业秘密,但是在企业的活动中,随时都可能发生商业秘密泄漏的情况,这就需要制定保护商业秘密的日常管理制度,以制度化的规定保障全方位的保护企业商业秘密。

第三、制定离职审查制度。从各种案例来看,员工离职之后,在新的企业的工作岗位上侵犯“老东家”商业秘密的可能性最高。这既有员工自身的心理需求又有新任职的企业的利益驱动,所以其破坏性可想而知。对此,企业应建立离职员工审查制度,保证离职员工不会在新的企业里与“新东家”联手危害“老东家”利益。

编辑:深圳龙岗律师网法律顾问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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