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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法律顾问(47)如何降低租赁资产经营的风险

日期:2009年07月08日 | 来源:原创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企业资产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某一特定的企业财产在一定期限内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并按期返还企业的资产。那么在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常常会出现以下法律风险。

一 .因合同约定不明而产生的纠纷。在租赁合同中易出现的漏洞一般有:对标的物约定不明确,尤其是对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约定不明确而导致纠纷;对标的物的使用约定不明确,承租人对标的物不正常使用,致使标的物损坏;对标的物的维修和保养要作出明确的约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二.因履行合同出现欺诈而产生纠纷。

三 .恶意出租,利用租赁物套取押金。

四.一物多租,待价而沽。出租人违反诚实信用的原则,与多个承租人就一个租赁物签订多个租赁合同,然后将租赁物出租给出价最高的承租人。

针对上述存在的风险,我们可以在实践中采取有效的方法来防范。

第一,通过合同条款的设计来规避风险。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条款,制定时应尽量详尽明确,避免出现模棱两可的意思表示。

第二,不能承租有权利瑕疵的标的物。如果标的物的权利有瑕疵,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从而有可能会损害到当事人的利益。

第三,及时进行自我救济。对出租人不按期交付租赁物致使承租人无法实现合同预期目的,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四,对利用押金进行欺诈的防范。防范租赁合同风险的主要工作都应在合同订立前进行。通过合同条款来进行防范。

第五,及时请求返还租赁标的物。承租人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应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原物。否则,承租人要承担由于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物损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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