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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法律顾问(92)深圳龙岗律师如何从法律角度预防罢工

日期:2010年06月25日 | 来源:原创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据媒体消息,从广州丰田汽车开始的罢工正在向主要工业城市扩散,看来继《劳动合同法》引起的罢工浪潮后,中国广大工人阶级为提高薪水,似乎要掀起第二次罢工浪潮。

前年、去年执行《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深圳龙岗绝大多数工厂都莫名其妙的给工人“补发”了本应由政府失业补助金予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并且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工人签订了劳动合同,适当地提高了工资,增加了休息时间。所以,《劳动合同法》的执行使劳动者的劳动待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随着近两年物价的提高,以及工人文化、觉悟水平的提高(年轻一代劳动者获得了更长时间的学校教育),劳动者涨起来的工资很快被通货膨胀吞噬了,许多劳动者无奈之下由走上了罢工之路。

如果说,上一次的罢工浪潮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的执行引起的,更多的是法律事件,那么这一次的罢工浪潮更多的是属于工人的自觉运动,属于政治事件,似乎与法律关系不大。但是,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深圳龙岗律师还是要从法律制度上对此予以预防。

一、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的规定,协助企业建立工会。

在传统的思维中,工会是只知道维护工人利益,枉顾企业利益的工人组织,似乎对企业有百害而无一利。但是,深圳龙岗律师网认为,当代企业应将工会视为企业自身的一个组织,将其打造成企业股东与劳动者之间的一座沟通的桥梁,即保护工人权益,也保护企业利益,二者应该共生共荣。

二、在劳动合同、规章制度中设置必要的条款,将罢工视为违约,企业可以对劳动者处以必要的处罚。

当然,企业似乎对劳动者没有任何处罚的权利。但是,企业完全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中规定,一旦工人罢工或进行等同于罢工的行为,企业可以直接扣除相应的工资,以此制约部分罢工意愿并不坚定的工人,减少罢工人数,分化“军心”,减轻企业谈判的压力。

三、完善劳动合同、规章制度,不给罢工留下任何法律上的借口

西方发达国家典型的罢工理由是“工资过低”,但是从合同的角度出发,这实在不是什么光明的借口——工人认为工资过低可以随意罢工,那企业是否可以认为工资过高随意辞退工人呢?所以,典型的罢工并非法律问题,而是一个利益博弈的政治问题,或者说是经济问题。但是,如果企业在劳动合同、规章制度上不完善,给工人找到漏洞或者借口,其容易认为罢工代价会很低甚至没有,这样积极分子发动罢工将更加容易。

未雨绸缪,早日行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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