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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全国教育工会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通知

日期:2016年12月08日 | 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  作者:深圳律师 | 字体:

(2000年5月16日)

教职成[2000]4号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现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情况与问题,请及时报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或全国教育工会。落实《规范》是一项长期重要的任务,现就实施工作中的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师德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江泽民总书记最近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中指出,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方面都要为人师表。教师职业道德的水准,不仅体现着学校精神文明程度和管理水平的高低,而且关系着教育质量高低、关系到学生健康成长、关系到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能否顺利进行。各地应在深入学习和全面领会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教育问题谈话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师德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目前,中等职业学校的广大教师在教学和管理岗位上,兢兢业业地工作,为我国中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这是应该充分肯定的。但是同时也应该看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素质,其中包括职业道德素质,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离党和国家的要求与希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教师职业道德在新形势下,还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加强师德建设,既是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各地应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抓紧抓好。

  二、贯彻落实《规范》工作的要求

  1、各地中等职业学校应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认真学习《规范》,提高对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意义的认识,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和生活等各个方面都能做到为人师表。

  2、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促进和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师德建设工作过程中,应充分重视各级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组织的作用和积极性,与他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各级教育工会组织应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中等职业学校师德建设工作中来,献计献策,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推动师德建设工作的开展。

  3、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应根据《规范》的内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本学校贯彻实施《规范》的意见,检查《规范》贯彻和实施的情况,有重点地推进中等职业学校的师德建设工作。当前,要特别突出青年教师的师德建设工作,注意结合青年特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灵活多样地开展工作。

  4、各地中等职业学校要把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当做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每年要结合工作总结,对每个教师的职业道德情况进行考核,对于其中优秀的教师,要给予必要的表扬和鼓励。对师德考核不合格者,依照法定程序严肃予以处理。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

  一、坚持正确方向。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主动地发展。

  二、热爱职业教育。忠诚于职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树立正确教育思想,全面履行教师职责。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

  三、关心爱护学生。热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正对待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与身心健康。深入了解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实行因材施教,实现教学相长。

  四、刻苦钻研业务。树立优良学风,坚持终身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努力增强实践能力。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努力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探索职业教育教学规律,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手段,积极开拓,勇于创新。

  五、善于团结协作。尊重同志,胸襟开阔,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正确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维护集体荣誉,创建文明校风,优化育人环境。

 

  六、自觉为人师表。注重言表风范,加强人格修养,维护教师形象,坚持以身作则。廉洁从教,作风正派,严于律己,乐于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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