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社会建设局),市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学校),局机关各有关处室:
为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核心竞争力的意见》(深府〔2012〕22号),落实《深圳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促进我市基础教育校长专业化成长,创造教育发展“深圳质量”,现就大力实施深圳市基础教育“校长能力提升工程”提出意见如下:
一、继续推进实施“校长能力提升工程”,加速培养教育家型校长
校长是学校改革发展的带头人,担负着引领学校和教师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重任,在学校发展和教育体系中的作用至关重要。深圳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基础教育拥有一支专业素质优势较为明显、具有较高开拓能力和实践能力的优秀校长队伍,为我市基础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当前我市校长队伍仍存在专业化发展整体不足、具有高端引领作用的教育家型校长较为缺乏等问题。为适应深圳争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的要求,做有使命感的教育领跑者,需要加强校长能力培养培训,不断提升校长专业素质,促进校长专业发展,加快培养更多有思想深度、有理论高度、有视野广度的优秀校长,充分发挥校长作为学校领导者的作用,推动教育家办学。
我市从2011年开始实施“校长能力提升工程”,按照分层分类、优质高效的要求,已举办名校长高端研修班、中学校长教育管理与创新培训班、后备校长培训班、校长海外培训班等高端特色培训班7期149人,举办校(园)长常规培训班6期1100余人,把民办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班、提高培训班纳入年度校长培训整体规划并推动实施,较好地完成了校长培训的阶段性目标。“十二五”期间,继续大力实施“校长能力提升工程”,立足于中小学校长专业化发展的整体目标,努力提升、创新校长培训项目,完善校长培训项目体系,力争到2015年培养造就20名以上在国内或省内享有较高声誉的名校长。未来将加快培养一支具有国际视野和深刻的教育理解力、能够驾驭学校教育深化改革与创新发展的专业化校长队伍,储备一批有发展潜力、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管理水平基础的后备校长,实现校长队伍快速成长、整体成长、梯队成长,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深圳高层次教育管理人才优势。
二、实施“深度、广度、梯度”培养计划,全方位构建校长能力培养体系
(一)实施“深度培养计划”,着力培养教育家型校长
——搭建名校长高端研修平台。继续办好在北京大学举办的名校长高端研修班,坚持高端研修与学员参与并重,促进深圳优秀校长走向全国。
——组织优秀校长赴海外培训。在“教师海外培训”项目中开辟专班,办好校长赴美国布朗大学培训班,搭建名优校长海外培训平台,拓宽校长的国际视野,提升其现代办学理念和现代化教育水平。
——深化名校长工作室培养制度。实施工作室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双小组制”,精心搭建工作室自主管理和交流平台,为工作室提供专业指导和多样化服务,使工作室成为教育家的土壤、名校长的摇篮。
——发挥深圳“教育论坛”的作用。全面总结、展示、扩大校长能力提升成果,使教育论坛成为校长们思想交流、理念共享、成果展示的主阵地。
(二)实施“广度培养计划”,促进校长队伍整体提升
——实施跨文化跨区域校长培训。继续办好在北大、香港、美国举办的中学校长教育管理与创新培训班,以跨文化、分段式培训为特色,课程学习与学校考察、挂职跟岗相结合,强化教育文化比较,促进教育改革发展的深入思考。
——组织与国内教育发达地区校长交流研修。开辟多地合作渠道,组织校长交流研修或挂职跟岗。围绕一定主题,将理论学习、研究指导与实践学习相结合,共同研究解决办学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
——实现常规轮训全覆盖。继续办好公办校长任职资格班、提高培训班,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长培训的常规任务,在周期内确保公办中小学校长轮训一遍。
——加快提升民办学校校长能力。继续办好民办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提高培训班和高端研修班。实施学前教育“苗圃工程”,培养、储备学前教育高层次人才队伍。
(三)实施“梯度培养计划”,储备校长队伍优秀人才
——健全后备校长培养机制。办好在北京大学举办的后备校长培训班,储备一批有发展潜力、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管理水平的后备校长,实现后备校长选拔、培训和任用有机衔接。
——加强学校中层干部培训。以打造学校专业化管理团队为目标,对学校中层管理干部开展专项培训或综合培训。
三、创新培训机制,促进校长专业化发展
(一)创新培训内容,提高实效性。对照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调整优化课程结构,开发构建系统完善的课程模块。在课程设计上更加突出培训个体的参与性,充分运用生成性培训、对话性培训、融合性培训等多种培训手段。以研修为主线,采取“任务驱动”的方式,培训前预备课题,培训中聚焦课题,培训后研究课题,实施经验交流、问题切磋、专题研讨等多种研修形式,切实提高培训的专注度。
(二)创新平台机制,增强实践性。探索实践性取向能力提升培训模式,注重实践内容,强调实践环节。建立培训实践基地或影子学校,开展校长挂职跟岗活动,让校长在体验式、互动式、研究式学习中实现专业发展。以教育论坛作为检验、巩固培训成果的重要平台。完善校长工作室制度,发挥工作室主持人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研究学校管理实践中的难点和对策。
(三)创新组织方式,强化科学性。建立培训项目库和培训专家库,确定各级各类校长培训的目标和内容,有针对性地实施分层分类培训。建立培训进度跟踪机制、培训成果答辩汇报机制等,对培训进行全程控制,对培训成果进行检验和评价,使校长培训步入规范化、规模化管理轨道。加强校长培训基地建设,有效整合培训资源,扩展合作范围,与北大深港产学研基地、市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形成校长培训协作体。
五、强化保障,明确要求
(一)组织保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校长能力提升工程”,为校长专业成长提供组织保障。要根据全市校长培训目标任务和相关要求,制定辖区校长培训计划并实施。要充分发挥校长培训机构和研修基地的积极作用,确保完成国家、省和市的校(园)长培训任务。
(二)制度保障。要贯彻落实“先任职培训、后提高培训”的规定。建立起国家、省、市、区四级培训的完整培训体系,科学统筹,避免出现重复培训、多头培训。既要充分考虑全区校长整体性提升的需要,又要充分考虑校长个性成长的需要。规范和完善校长选派机制、培训期间的人事管理制度、培训考核评价与奖励激励制度、培训的后续发展支持等制度。
(三)经费保障。要落实好中小学校长、学前教育师资培训经费的各项政策,在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校长培训专项经费。按《深圳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安排民办校(园)长培训经费,并提高使用效益。
深圳市教育局
2013年4月23日
(联系人:魏晓亮,联系电话:8200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