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随城市与年度自动带入(数据参考各地统计局近年公报,2020–2023 部分年度为推算参考值,2026 年暂沿用 2025 年标准)。如与当地最新公布数据不符,可在下方框内直接修正。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300% 的按 300% 计,低于 60% 的按 60% 计(封顶托底)。
由上方城市与年度自动带入(深圳 2024 标准参考值 14553 元/月),用于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 / 就业补助金等;如需以当地最新公报为准可手动修正。
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
生活护理费实际按月支付,此处按输入月数一次性估算总额。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此处仅作总额汇总参考。
一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方可领取该两项补助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具体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认定地最新政策及社保经办机构核定为准。